第48章 圣旨降临
广州府的回信,在七日后抵达。
信是周廷玉的旧部所写,言简意赅:“五日前进有一客,持蟠龙铜印,口令‘四海通宝’,于宝通钱庄广州分号取款五十万两。职等依令扣押,验明正身,确系通缉要犯沈守仁。现押于广州府大牢,候钧令。”
沈知微接到消息时,正在前厅核账。手中朱笔一顿,墨滴在纸上,洇开一小团暗色。她搁下笔,闭目片刻,方缓缓舒出一口气。
抓住了。
那个假死三年、侵吞祖产、预备携款潜逃的沈家之主,那个一切悲剧的源头,终究没能逃出账目织就的网。
周廷玉当即拟写奏折,将沈守仁假死侵产、设立空壳商号、洗钱转移、勾结朝官、预备外逃等罪证,详细列明,附以账册副本、契书影印、口供笔录,快马加鞭送往京城。
奏折送出第十日,圣旨降临沈府。
那日天色阴沉,春雷隐隐。辰时初刻,一队宫廷禁卫驰至府门前,皂衣铁甲,腰佩长刀,肃杀威严。为首太监手捧黄绫圣旨,高声宣召:
“圣旨到——沈宅众人接旨!”
府门大开,老太君率全府主子、仆役,跪迎于前院。沈知微跪在老太君身侧,垂首屏息。庭中鸦雀无声,唯闻风声掠过檐角。
太监展开圣旨,朗声宣读:
“奉天承运皇帝诏曰:查江南沈氏一族,原系诗礼传家,世受国恩。然其家主沈守仁,不思报效,反生歹心。假死匿迹,侵吞祖产;设立空壳商号,洗钱转移;勾结漕运官员,偷漏国税;贿赂朝中御史,庇护走私;更预备巨款,意图潜逃海外。其行径之恶劣,数额之巨大,牵连之广泛,实属罕见。此等蠹虫,若不严惩,何以正国法、清吏治、安民心?
“兹令:都察院巡察御史周廷玉,即刻押解沈守仁回京,移交刑部、大理寺、都察院三司会审。沈家涉案田产、商铺、钱庄账户,一律查封,待审后处置。沈宅一应人等,需配合调查,不得隐瞒。钦此。”
圣旨读完,庭中死寂。老太君双手接过圣旨,老泪纵横,伏地谢恩:“罪臣之家,蒙圣上明察,感激涕零……”
太监扶起老太君,语气稍缓:“圣上念沈家世代忠良,此次罪在沈守仁一人,余者若无辜,必不牵连。但案审期间,府中需静候,不得擅动。”
“老身明白。”
禁卫撤去,太监留驻,名为“协助”,实为监看。府中气氛降至冰点,人人自危,连行走都放轻脚步。
三日后,沈守仁被押解回京。周廷玉亲自押送,囚车经过沈府门前时,沈知微立于廊下,远远望了一眼。
囚车中那人,已非记忆中的威严模样。须发凌乱,面色灰败,囚衣肮脏,但一双眼睛仍透着不甘与怨毒。他抬头,与沈知微目光相撞,嘴角扯出一丝扭曲的笑,似在说:你赢了,但沈家也完了。
沈知微平静回视,眼中无悲无喜。账目为刃,斩的是腐肉,救的是家国。沈家或许一时蒙羞,但长远来看,刮骨疗毒,方能新生。
囚车远去,尘土飞扬。她转身回府,继续核她的账。
圣旨既下,三司会审旋即开始。刑部、大理寺、都察院各派主事,组成联合审案堂,设于刑部大堂。此案涉银百万,牵连朝官,震动朝野,审案过程全程录档,每三日一报御前。
沈知微作为关键证人,被传召入京。
离府那日,老太君送至门口,苍老的手紧握她腕:“丫头,此去京城,步步凶险。但账目在你心中,证据在你手中,无须畏惧。沈家的清白,沈家的未来,系于你一身。”
“孙女明白。”沈知微躬身,“必不负所托。”
她只带青禾一人,乘都察院官车北上。车厢颠簸,她闭目养神,脑中一遍遍过账目细节、证据链条、应对说辞。此去非为私仇,乃为公义。她要当着三司的面,将沈守仁的罪状,一笔一笔,算清。
五日后,抵达京城。都察院安排她住进官驿,独立小院,有护卫看守,名为保护,实为隔离。次日,便传她至刑部大堂候审。
大堂肃穆,高悬“明镜高悬”匾额。三司主事端坐上首,左侧刑部尚书,右侧大理寺卿,中间都察院左都御史。周廷玉坐于旁听席,林璟亦在——他以户部编修身份,参与旁听。堂下设证人席、被告席,两侧列衙役、书吏。
沈守仁已押至,跪在被告席,枷锁加身,但仍挺直脊背,目光阴鸷。